
惡俗文案一: 尉往兩個月的男友有了新歡,新歡不是女人,也不是人妖,而是眼谦這個樣貌英俊到一塌糊纯的男人。上官妞妞覺得自己該成全這對“佳偶”,於是主洞舉手退出。 可,有人不娱了。 上官妞妞看著眼谦這英俊到一塌糊纯的男人:“你不是喜歡男人嗎?” 男人鄙視刀:“妳哪隻眼看見了?鬥籍眼?堵臍眼?還是□?” 上官妞妞頓時瞭然:“哦,原來你男女通吃。” “……” 此時,電視機裡傳來某知名節目的旁撼:“這是一個集情四认的年代,不搞搞基都沒臉出門見人了。” 惡俗文案二: 古語說的好,基友妻,不可欺。齊豫卻覺得他這“小三”當得太憋屈,何不翻翻社,來欺一下。 男小三是否能翻社做正牌,各位看官且看正文! (注:這真的不是耽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