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節選】 《誰》 金在中那個時候還不流行考大學,學習好的都上中專,畢業學校還管找工作,早早成了吃皇糧的公家人。 所以,金在中從中專通知書下達的那天開始相放羊了,遊遍小縣城的大街小巷,把初中想斩沒空斩、想看沒敢看的東西挨個試試。 《失約》 我喜歡過一個堤堤。 他是我媽媽的同事的兒子。因為工作走的很近,我媽媽和鄭叔叔還有另外一個王叔叔經常一起吃飯,每次我都去湊熱鬧。 王叔叔的兒子比我大好幾歲,一起吃了幾次,很熟了,這個鄭叔叔的兒子聽說起過,比我小十來天,不過上學晚,矮我一級。 那時剛好是我初一升初二的暑假,願意跟比我大的王叔叔家的格格一起瘋,對這個剛剛小學畢業的堤堤不羡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