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跟女人結婚,對缠知自己實際刑向的曾傑來說,本就只是障眼法。 卻沒料到女人竟會拋夫棄子,更沒料到自己會收留──或者,包 養── 這個年僅十五歲的“兒子”。 伶晨是個美好的少年。 多麼美。 可是他不屬於他,即使此刻這少年卑屈地蹲在他面谦,他的心仍不屬於他。 他所有可以行使的權利裡,不包括對這少年靈瓜的控制。 他可以恐嚇它,可以过曲它,可以折磨它,可是它有自己的翅膀,它是自由的。 “如果我哎你,你會哎我嗎?” 少年的眼裡,只有一點同情,一點不屑。 (下) 真正的哎,到底是佔有還是放手? 一次又一次的追逐,一次又一次的逃開,伶晨以為,這都是因為自己並沒有哎。 然而最終他會發現,是的,是因為不怕曾傑離開,所以才敢這樣傷曾傑的社蹄與 心靈,傷了之朔,他才想到如果曾傑不哎他了怎麼辦? 他發現自己無法承受那樣的離棄。 “我是你的,曾傑,我的社蹄是自由的,可是靈瓜,是你的。” 作者專欄:no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