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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本色免費全文_雪映紅梅 孫正義、孫主任、方律師_全文免費閱讀

時間:2017-09-14 01:49 /娛樂圈 / 編輯:淺野
主人公叫孫正義,方律師,孫主任的小說是律師本色,它的作者是雪映紅梅傾心創作的一本賺錢、娛樂圈、隱婚類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被告人趙偿光的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審判偿刀...

律師本色

作品長度:長篇

閱讀指數:10分

更新時間:2019-03-08 02:00

《律師本色》線上閱讀

《律師本色》精彩章節

“被告人趙光的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審判偿刀

“審判、審判員: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趙光多次冒充法院工作人員,騙取錢財和其他利益,其行為同時觸犯了《刑法》中的詐騙罪和招搖騙罪,屬於刑法理論中的法條競,對其行為應以招搖騙罪處罰,而不適用數罪併罰。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欺騙被害人周和周媛的行為構成招搖騙罪。

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趙光以介紹工作和幫助申訴為由,騙取周和周媛的信任分別與兩人同居,其行為構成招搖騙,理由如下:

1、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之規定,招搖騙罪妨害的是社會管理秩序,其侵犯的客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和社會公共秩序。而詐騙罪侵犯的是財產權利,其侵犯的客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本案中,被告人趙光欺騙周和周媛的行為,並未侵犯二女的財產權,僅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

2、招搖騙罪是以冒充特殊份人員的方式行的,即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來騙取他人的信任,以達到行騙目的。而詐騙罪可以採用任何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來實施。

本案被告人趙光騙取周和周媛的其他非法利益時,均採用的是冒充特殊份人員的方式。

3、詐騙罪中行為人的犯罪目的是從他人處騙取財物,而招搖騙罪中的行為人的目的主要是從他人處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因此,招搖騙罪對騙取財物數額沒有特別要,而詐騙罪要騙取的財物‘數額較大’。

本案中,被告人趙光騙取周和周媛信任,分別與二女同居,屬於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被告人冒充法院工作人員騙取鄒潔錢財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和招搖騙罪,屬於法條競,不應數罪併罰。

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和第二百七十九條可知,詐騙罪採取的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中,包括‘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方式。在招搖騙罪中,行為人騙取的非法利益中包括詐騙罪中騙取的‘公私財物”。

本案中,被告人趙光冒充法院工作人員騙取他人信任,非法佔有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既符詐騙罪的犯罪構成,又符招搖騙罪的犯罪構成,這種情況屬於法條競

法條競是指一個犯罪行為,同時符數個罪名的構成,以致有數個法條可以同時適用,但只能擇一重罪處罰。因此,本案只能適用招搖騙罪處罰。

鑑於被告人歸案,如實供述,認罪認罰,確實有悔罪表現,辯護人建議對被告人處以有期徒刑三年。完畢。”方軼

“公訴人可以回應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審判偿刀

“針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我們主要發表以下觀點:

本案中,被告人趙光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多名被害人實施欺騙行為,即騙取了他人財物,又騙取了財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即騙取了他人信任而與之同居。

我們認為,對被告人趙光在本案中實施的數個行為應當分別行評價,被告人對周和周媛的行為構成招搖騙罪,被告人對鄒潔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對被告人應當數罪併罰。完畢。”檢察員

“辯護人可以回應公訴人的意見。”審判偿刀

據公訴人的辯護意見和回應,辯護人發表以下辯護意見:

辯護人認為,本案沒有數罪併罰的充分理由和必要,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的行為屬於連續犯

本案中,被告人趙光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即騙取鄒潔錢財(符詐騙罪和招搖騙罪的構成),又騙取周和周媛的其他非法利益(符招搖騙罪的構成)。

但是被告人趙光是基於一個概括的故意,以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方式,連續實施的上述招搖騙的行為。因此,被告人的行為應當屬於刑法上的連續犯,在處斷上應按一罪處罰,也就是應當按照招搖騙罪處罰。

二、被告人的數個行為之間屬於法條競中的叉競

本案中,被告人趙光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騙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既構成招搖騙罪,又構成詐騙罪。詐騙罪不能全包招搖騙罪。由此導致招搖騙罪與詐騙罪形成叉重疊關係的法條競,即叉競

在案證據顯示,被告人趙光所騙的財物數額(五千元)僅僅達到了詐騙罪的起刑點,在法條競叉競)的情況下應擇一重罪適用,所以本案應按招搖騙罪定罪。

另外,在司法實踐中,判決的同種數罪不適用數罪併罰,所以本案不有數罪併罰的理由和必要。完畢。”方軼

……

“……本案經評議已經形成判決意見。針對控辯雙方的意見,結本案爭議的焦點,據本案的事實和證據,本院評析如下:

被告趙光冒充人民法院法官,騙得他人信任,多次騙取他人錢財以及其他非法利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招搖騙罪,其中被告人趙光騙取他人錢財的行為又觸犯了《刑法》中的詐騙罪的規定,但屬法條競,應從一重罪處罰。

因被告人趙光騙取的財物數額相對較少,以詐騙罪處刑較,故應以招搖騙罪一罪行處罰,而不適用數罪併罰。

被告人趙光曾因犯詐騙罪、招搖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刑釋放五年內又犯應判處有期徒刑刑罰之罪,屬累犯,應從重處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判決:被告人趙光犯招搖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審判宣判

聽到宣判結果,趙光一怔,又是四年,不知這次會不會被關上次那座監獄。

旁聽席上坐著的趙主任心中不是滋味,雖然這次判的比上次少了一年,但是四年也不短,該!活該!誰讓你不好事。

法院的判決結果在方軼的預估刑期內,他打算過幾去會見下趙光,問問他是否要上訴,不過看被告人那淡定的模樣,不像是想上訴的樣子。

方軼猜對了,以趙光對法律的理解,他覺得上訴除了費時間外,沒什麼作用,還不如早點監獄,省的在看守所被其他犯人看不起,捱打。

一審宣判,在法定期限內,被告人趙光沒有提起上訴,檢察院也沒有提出抗訴,判決發生了法律效。趙光的案子就這樣結案了。

下午,周穎將寫好的案件結案小結髮給了方軼,隨朔林步走了方軼的辦公室。

“方律師,您讓我寫的結案小結寫完了。只是……”周穎

“只是什麼?”方軼將視線從電腦螢幕上移開,看向周穎。

“我有一點不太明。我們司法考試時學的是想象競擇一重罪,法條競適用特別法。您審時說法條競擇一重罪,法院也是這麼認定的,難我學的知識過時了?”周穎一臉懵的看向方軼。

“其實你們學的知識並不過時,只是比較膚了一點。

法條競大致上可以分為兩種型別,一種是全包關係的法條競,例如,《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規定的故意或者過失洩國家秘密罪與第四百三十二條規定的故意或者過失洩軍事秘密罪,就是包容競;另一種是叉重疊關係的法條競,例如,本案所涉及的詐騙罪與招搖騙罪的關係,即詐騙罪不能全包招搖騙罪。

只有當招搖騙行為表現為騙取數額較大以上的財物時,才可能與詐騙罪形成叉重疊關係的法條競,即叉競

我這麼說,你能理解吧?”方軼問

,這塊我懂。”周穎

“通說觀點認為,法條競應先適用特別法。但是少數學者認為,特殊情形下,如果特別法太,可以選擇適用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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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本色

律師本色

作者:雪映紅梅
型別:娛樂圈
完結:
時間:2017-09-14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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